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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上诉法院昨天维持了对七名中国男子的定罪,他们去年被下级法院判处七年徒刑,罪名是在金边万景岗区抢劫其中国同胞超过 11 万美元。
7名嫌犯分别是Shan Shiquan, Wei Bingwen, Shen Meng, Ye Sansen, Wang Peng, Xiang Yan and Zhou He Jian.
受害者被确认为 45 岁的 Li Cheng,他是一名建筑商,住在万景岗区的一间出租屋里。
“金边上诉法院法官委员会认为,下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减刑,现在的刑罚已经很轻,上诉法院不能再减少他们的刑期,”法官说。
这七名中国男子于去年 7 月 28 日被金边市法院分别判处七年徒刑。
法院还命令他们向受害者支付 30 万美元的赔偿金。
根据《刑法》第 353 条和第 357 条,他们都被指控犯有“情节严重的盗窃罪”。
法庭文件显示,2020 年 4 月 30 日晚上 9 点左右,一群中国男子冒充建筑工程师,驾驶汽车,在受害中国男子经营的建筑材料店前停下。
进入受害者的店铺后,他们抓住了店主,殴打他,并威胁如果他大声呼救就杀了他。
然后他们抢走了他的钱、珠宝和手机——总价值超过 110,000 美元,然后逃跑了。
他们躲藏在暹粒省和班迭棉吉省。
根据商店的监控录像,这七人后来于 2020 年 5 月 4 日至 6 日在暹粒省和班迭棉芷省的不同地方被捕。
来源:高棉时报
https://www.khmertimeskh.com/501018826/appeal-court-upholds-robbery-convictions-of-seven-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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