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棉时报报道,1月10日,一名中国服装厂老板吴某告诉金边上诉法院,他无法生育的妻子聘请了一名柬埔寨妇女作为他们亲生孩子的代孕妈妈。
当代孕妈妈洪·丹妮丝生下孩子1年后,他的妻子和他决定带着当时 1 岁大的孩子离开柬埔寨。
“我的妻子无法怀孕,这就是我们聘请代孕妈妈的原因。我们想带我们的儿子回中国和家人团聚,并不是要把孩子卖到海外,”他说。
43 岁的吴某在上诉听证会上还表示,他于 2017 年 6 月带着儿子和妻子一起办理旅行证件,以便他们回中国与家人见面时,被反拐警察逮捕。
“孩子是我们的儿子。我们非常爱他,我们没有违反任何贩卖人口的法律,我们也不想像被指控的那样把他卖到海外,”他补充说。
吴某说他是无辜的,因此希望上诉法院将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并释放他。
吴某于2018年5月30日被金边市法院根据《禁止贩卖人口法》第16条以“串谋买卖、买卖人员跨境转移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法》第 332 条规定的性剥削和“养父母与孕妇之间的中介”。
主审法官辛维萨尔说,36 岁的丹妮丝是住在磅士卑省的服装工人。丹妮丝因代孕被法院判处三个月监禁。
他说,吴某对金边市法院判处他 15 年监禁的决定提出上诉,而丹妮丝没有提出上诉。
判决将于 1 月 24 日到期。
来源:高棉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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