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李某等16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柬埔寨、蒙古国以“区块链”“虚拟货币”“炒股”等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金额高达616万余元。李某等1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合计202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16万余元,追缴未退出的违法所得15.32万元。
2019年以来,李某等16名被告人在诈骗集团首要分子黄某海(另案处理)带领下,在柬埔寨、蒙古国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针对每一个被害人建一个群,群内除被害人外均为被告人操控的微信号,制定诈骗专门话术,引诱被害人在“奥晶国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资。待被害人尝到甜头投入大量资金后,再通过技术控制平台指数的涨跌,致被害人投入的资金严重亏损,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投资的钱财。
法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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