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省长郭宗仁签发通告,宣布禁酒令继续延长14天,即从5月28日至6月10日。
在此期间,所有市场、超市、餐馆、食品摊位和咖啡馆等必须暂停出售各种酒类产品,如违反将被依法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4月15日,西哈努克省政府发布指令,宣布当日起实施两周“禁酒令”。 “禁酒令”期间因聚众饮酒被捕的,将援引防疫法第4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判处入狱1年,并罚款100万瑞尔(250美元)。
同日,干丹省政府也发布通告,宣布“禁酒令”继续延长1周。 通告指出,为了防止新冠病毒在社区内传播,省政府决定从5月27日至6月2日继续执行禁酒令,防止民众聚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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