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务秘书兼发言人奥婉丁女士表示,新冠确诊患者前往私立医院接受治疗,所有费用需自理。
奥婉丁于4月25日表示,卫生部已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边私立医院、综合医院、妇产科医院收治新冠肺炎患者,以帮助国立医院减压,但业主须先通过医院局申请获得卫生部颁发的许可证。
她说,到国立医院接受治疗的所有柬籍患者将获得免费医疗服务,直到痊愈。
据了解,获准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私立医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地理位置佳、出入方便且有自己的停车场;具有配备足够医疗设备的救护车;有适当的病房可供患者接受安全治疗;设有急救室,并配备适当的医疗设备;有足够的医务人员;拥有配备适当设备的医学实验室;拥有适当的医疗设备;按照卫生部的指导方针,拥有一套控制和预防感染系统;拥有医疗废物管理系统;以及定期和及时向卫生部提供报告。
满足条件的医院可向卫生部申请许可证,联系电话:012 912 122、012 891 527和012 691 112。
来源:柬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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