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nce 于 2021-4-9 16:13 编辑
4月8日接到卫生部的通告得知,为了使在柬埔寨生活和工作的外国人接种疫苗过程顺利、高效,及时地进行,跨部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委员会已制定了“在柬埔寨外国人自愿申请接种新冠疫苗”机制,为正在柬埔寨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联合国、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各国驻柬埔寨使馆,或者国内合法组织官员除外)自愿申请接种新冠疫苗,具体如下:
* A:劳工和职业培训部负责制定持有E签证并具有劳工和职业培训部颁发“劳工证”的外国人名单,包括:投资者、商人、技术工人、艺人、教师、医生、教师、运动员、顾问,外国专家等。
所需的证明文件包括: 一:有效护照
二:有效签证
三:由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证(Work Permits)
在柬埔寨的A类外国人在申请接种疫苗后,将事先获得通知接种疫苗的时间与政府部门官员、公司企业职员、工厂工人相同,或者接种疫苗的地点按照卫生部接种疫苗工作的规定
*B: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政府负责登记不属于“A”类的其他外国,包括:持有外国护照的柬裔人士、持有K签证、与柬公民结婚人士、退休外国人、具有合法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士。
接种疫苗所需的证明文件包括: 一:有效护照
二:有效签证。
B类外国人接种疫苗时间和地点可配合一般柬民众的接种工作。
来源: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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