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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副总理:双重国籍者在柬犯罪,不必先通知外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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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柬埔寨日报》报道,柬埔寨副总理兼司法部长高乐向审判分庭和所有检察官协会确认,在调查、起诉或拘留双重国籍人士时,不应先通知外国大使馆。因为根据《维也纳公约》,肇事者必须被视为柬埔寨人。

10 月 18 日,高乐在主持暹粒省法院院长霍万塞纳接替杰索克(杰索克被调任干拉省法院院长)时作出的。

在交接仪式上,副总理高乐指示霍万塞纳先生出任暹粒省法院院长,并告诫所有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和公务员,加强执法的有效性,办案时要从严、从重、准确、透明。

特别是涉及毒品犯罪、洗钱、贩运武器和使用非法武器以及人口贩运和性贩运、抢劫和绑架的案件时,更应遵守以上原则。这样才能有助于加强安全和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并确保有效执行“安全村庄、分区/区 政策”。


因涉嫌诈骗,被柬埔寨警方通缉的3名日本人

另外他指出,在柬埔寨犯罪的外国人必须受到额外的处罚,例如在服刑完毕后实施驱逐出境措施。

他强调,在起诉、调查或拘留双重国籍者(其中一个是柬埔寨国籍)时,审判分庭和所有陪审法庭的检察官必须通知外国大使馆,因为根据《维也纳公约》,肇事者必须被视为柬埔寨人。

来源:柬埔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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