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
其中第一至第四点主要是针对境内管理的相关措施,第七、八点主要是提倡民众进行健康科学生活习惯以责任落实方面工作。第五点着重指出云南边境人、货、抵边村寨、偷渡等管理规范。
五、全力筑牢边境防线
15. 从严管理境外回国人员。 对入境西双版纳州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16. 从严管理跨境货物运输。 跨境运输严格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流程,严格开展跨境货物核酸检测和消毒。
17. 从严管理进口货物。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境、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核酸检测、消毒、“111"风险 排查等疫情防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纳入“云智溯”管理,未经赋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18. 从严管理抵边村寨。 抵边村(社区、生产队)实行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进出,特殊原因需进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平安版纳''电子通行证。
19. 从严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及“三非"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20. 加强发热门诊监测预警。 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核酸检测、闭环管理要求。强化药店、基层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首诊报告责任,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患者和呼吸科就诊患者,要将核酸检测列为必查项目。
21. 加强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适时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 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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