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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市法院昨日判处四名中国男子和一名泰国女子各入狱两年。他们是柬埔寨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共同所有人。
他们都被控洗钱和未就进口到柬埔寨的手机纳税。在2020年至去年期间逃避支付数万美元的关税和税收。
主审法官Theam Chanpiseth宣布四名中国男子为:
Lixiang Guan, 41岁;
Wang Yong Bin, 49岁;
Chen Wen Bin, 42岁;
Long Guorong, 45岁;
泰国女子图里安·查亚帕,27岁
他们于去年12月12日被捕。
法官表示,所有被告都是在柬埔寨一家公司的共同股东和所有者。
金边市法院决定判处他们每人两年监禁。他们的刑期应从逮捕之日起至今天的判决为止(约八个月),他们的剩余刑期将被暂缓执行。
金边市法院命令每人支付1亿瑞尔(约合2.5万美元)的罚款。他们的公司还必须向税务总局支付16.6万美元的未缴税款,税务总局是本案的原告。
金边市法院已决定扣押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产。
2020年,五名被告开始在柬埔寨经营一家进出口公司。从2020年到去年,他们通过柬泰边境的非法检查站进口了数十万部豪华手机,这些手机在柬埔寨市场转售。
来源:柬埔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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