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25日起,未选拔和招聘合格的和有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国家部委和私企法人将遭受罚款。
社会福利与退伍军人部近日发布了一份通过告,未选拔和招聘合格的和有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国家部委和私企法人将被罚款,最后期限是12月25日。
根据规定,总共50名或以上的国家部委机构,必须至少有2%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总共100名或以上的私企法人,必须至少有2%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他们能够履行所规定的职责。
如果未能够履行以上责任,将一律被罚款,则必须向残疾人基金会缴纳罚款,其中:国家部委机构每月缴纳最低工资的50%,而私企法人每月缴纳最低工资的40%。
通告指出,其实早在2010年8月,柬埔寨政府就发布了“关于确定残疾人就业选率和程序的法令”,适用于国家部委的机构和私企法人,这些机构和法人有义务选拔和招聘合格的,有能力履行职能的残疾人。
但是,有一些国家部委的机构和私企法人,未履行政府的相关规定,政府也没有採取应对措施和任何罚款制度。
目前,柬埔寨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有效控制残疾人数量增长,并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目前,柬埔寨已制定了《维护与提高残疾人权益法》,同时将维护残疾人权益列入千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向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提供土地、修建住房等。
来源:c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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