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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六名台湾男子在金边市法院被控上周在金边和干丹省持有和贩运 700 多公斤混合毒品。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人分别为55岁的张同贤、49岁的姜明达化名周吉奇、41岁的王陆莉、34岁的李阳;38 岁的仁浩军和 29 岁的陈柏彦。
根据《禁毒法》第40条,来柬埔寨旅游的台湾人被控持有、运输和贩卖毒品。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终身监禁。
缉毒警官Heng Bunna少校昨天表示,3月21日,在金边的Russei Keo和Chamkar Mon区逮捕了被告中的张、江和王。
他说:“警方突袭了他们在金边租用的公寓后,他们被毒品当场逮捕,”他补充说,这些毒品原本是要通过西哈努克省的海上运往另一个国家的。
他说,警方从他们身上查获了 510.256 克氯胺酮;1,958 克甲基苯丙胺;510,659.60 克摇头丸;200,790 克 Nimeta Zepam;以及 110、754 克 FUB-AMB(大麻素)以及一些与药物相关的材料和物品。
缉获的毒品总数为596,417.60克(约600公斤)。
布纳少校说,李、仁和陈在将毒品从戈公省的柬泰边境运送到他们在金边森速区的出租屋中,分发给首都的吸毒者后被捕。
他补充说,随着他们的被捕,警方共查获了 107,178.23 克(超过 100 公斤)各种毒品和其他物品。(来源 高棉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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